發布單位:社會局

發布日期:2012-08-29

洽辦單位:社會局(兒童及少年福利科)

內容說明

一、為維護托育品質,社會局自95年度起採三年內分三區方式進行南區、中區、北區托育機構評鑑。

二、為使托兒所評鑑作業達公正、客觀,社會局組成評鑑小組,就縣內立案滿一年以上之托兒所及托嬰中心,就行政組織管理、教保設施與設備、衛生保健與餐點、公共安全等項目進行評鑑。

三、對於評鑑績優者,社會局除予嘉勉外,也期望各該所及托嬰中心能珍惜並持續保持托育服務應有之水準。除此之外,社會處也會積極加強稽查未立案托兒所,一旦發現違規收托,將處以業者三萬至三十萬不等之罰鍰,希望藉此建立本縣優質的托育環境。各立案托兒所及課後托育中心〈安親班〉名單民眾可上網查詢。

公告事項

95~97 年度公私立托兒所及托嬰中心評鑑結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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